索引号: | HB0230000/2019-11940 | 文号: | 黑环办发[2019]54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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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| 综合处 | 生成日期 | 2019年11月26日 |
名称: | 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|
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
厅机关各处(室)、有关直属单位:
为科学制定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,提高规划的科学性、指导性和约束力,经请示厅领导同意,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领导小组,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。
一、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人员组成
组 长:杨志伟 党组书记 厅长
副组长:丛 丽 党组成员 副厅长
刘 伟 党组成员 副厅长
林奇昌 党组成员 副厅长
马 健 党组成员 副厅长
成 员:总工程师、各处(室)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
领导小组主要职责:负责统筹部署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,审议规划基本思路和大纲、规划文本,审议规划编制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,协调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。
林奇昌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
二、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、技术保障组、专家组,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。
(一)办公室
负责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工作,研究并落实各阶段任务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,办公室成员(兼联络员)由各处(室)及相关直属单位确定一位了解本部门工作职责、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。
(二)技术保障组
负责规划的具体编制及相关问题的研究等工作。技术保障组组长由省环科院主要负责同志兼任,成员由省环科院技术骨干担任。
(二)专家组
依托省直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,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省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咨询专家组,负责对规划编制思路、方法及难点给予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,对重大问题及成果进行分析和论证。专家组由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组成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处(室)及相关直属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,履职尽责,担当作为,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。各处(室)及相关直属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(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),并报送至综合处。
联系人:徐鸥 87111105
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
2019年11月20日